首页 > 新闻资讯

江苏省离退休人员2021年养老金调整方案

大家好,布艺来为小伙伴们解答以上问题,江苏省离退休人员2021年养老金调整方案相信这个话题很多人都不知道吧,下面大家来一起看看吧

江苏2020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如下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2020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江苏省离退休人员2021年养老金调整方案

苏人社发〔2020〕73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监狱管理局、省农垦集团公司: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20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2号)精神,经省政府同意并报两部批准,现就2020年全省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整对象和时间

参加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并在2019年12月31日前办理了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手续的人员,从2020年1月1日起调整基本养老金。

二、调整办法

(一)普遍调整

1.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4元。

2.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缴费年限,下同)15年及15年以下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不满1年按1年计算,下同),每月增加2元;本人缴费年限15年以上至25年以下(含25年)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3元;本人缴费年限25年以上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5元。按缴费年限月增加额不足30元的,按30元增加。

3.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按本次调整前本人基本养老金的1.4%增加。计算额见分进角。

(二)适当倾斜

1.2019年12月31日年满70周岁(年龄以办理退休手续时确定的出生年月为准,下同)不足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以及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发25元、35元和45元;2019年12月31日年满70周岁不足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以及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职及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发15元、25元和35元。

2.对基本养老金偏低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根据国家2020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统一部署,继续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所需资金由原渠道列支。

三、资金来源

此次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各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从各地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

四、组织实施

各地要严格按照本通知执行,不得自行提高调整水平、突破调整政策、增加倾斜对象。对自行提高调整水平、突破调整政策、增加倾斜对象的地区,将予以通报问责,并作为拨付省级调剂补助资金的考量因素和核定地方管理性缺口的依据。

以上是小保为大家整理出来的,希望看了会喜欢。

原文标题:江苏省离退休人员2021年养老金调整方案,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tzjingsheng.com/news/28314.html
免责声明:此资讯系转载自合作媒体或互联网其它网站,「豪运号」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