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拔河比赛规则及注意事项

公司拔河比赛规则

公司拔河比赛规则

  拔河为双方各执绳一端进行角力的体育活动,属于中国的传统运动项目。下面小编为大家带来公司拔河比赛规则,希望大家喜欢!

  一、赛制说明

  1、比赛不限制时间,一直到能判断胜负为止;比赛分淘汰赛、决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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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拔河比赛规则。

  2、淘汰赛分二组,每组两队,抽签决定比赛队伍,三局定胜负,第一局必须事先抽签来决定场地,第二局场地交换,第三局抽签决定场地,每组比赛胜队进入决赛。

  3、拔河道为水泥地上画5条直线,间隔为1m,居中的线为中线,最外两边的线为河界,内两线为胜负线。除参赛队选手以及裁判等工作人员以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拔河道

  二、握绳法及姿势:

  1、第一位队员握住靠近2米线外侧的绳子,脚位不能超过2米线;

  2、选手须赤手紧握绳子;

  三、比赛开始

  1.〈集合〉听到此口令后,双方队员按队长安排之顺序依次站好。双方对长互相确认准备完毕,分别向裁判作出明确示意;

  2.〈举绳拉紧〉听到此口令后,选手双手握住绳子,此时第一位区外侧的绳子;

  3.〈调整中心线〉听到此口令后,将自己队伍快速移动,使中心线记号能相符合;

  5.〈预备〉听到此口令后此时选手静止不动,保持拉着绳索状态;

  6.〈开始〉裁判举在头上的两手很快放下来,同时吹哨,比赛开始。

  四、比赛结束

  1.每局胜负判定:当中心红绳被拉到距中心线1米胜负色线时,比赛结束;

  2.主裁判可视危险程度,宣判在进行中的比赛中断,并以绳子中心记号区的位置判定胜负;

  3.比赛中,主裁判作出比赛结束前,如两队同时倒下或自己认为获胜而自发站起来,比赛必须继续进行重赛

  五、重赛说明:

  (一)重赛判断

  1.两队同时犯规,经主裁判判断为无法继续比赛时。

  2.判断胜负之前,两队队员双手离开绳子,经主裁判判断为不适合继绩比赛时。

  3.因观众及其它外在因素,比赛受妨碍,主裁判判断为无法继续比赛时。

  (二)重赛的开始

  1.与原比赛开始时同样位置。2.不得替补以及变更选手职位。

  六、犯规说明

  (一)「坐着犯规」故意坐着不动或滑倒之后,没有立刻站起。

  (二)「贴身犯规」比赛进行中,脚以外身体任何部分触及地面、后面选手的脚坐着不动或故意与其它选手身体紧贴等。

  (三)「锁绳犯规」(提膝、肘触及腿)

  (1)绳子不能自由动的握绳法。

  (2)利用膝、腿压住绳子不动,且绳子将腿当做顶点,看起来有如山形状就是锁绳。如握绳子的手碰到腿,绳子不形成山形状,形成笔直的话,就不形成锁绳。

  (3)绳子固定在某队员的身体。

  (4)绳子上有轮或结节时。

  (四)「夹持犯规」握绳的双手,紧贴腋下用腋窝夹绳,

  (五)「蹲姿犯规」蹲着不动。

  (六)「爬绳犯规」(双手做攀登绳子的动作)。像登山一样,用手拉绳交替前进。

  (七)「滑绳犯规」(两手与上半身做划船的动作)。像划船一样,反复坐在地面上,脚向后边动边拉。

  (八)「后位违反握绳法犯规」(用手扣打对侧肩部)。

  后位违反握绳法,比赛中绳子从肩部落下,没有由腋下通过时。

  (九)「越线犯规」(用脚反复做侧滑步)。

  比赛中,故意由边线踏出。双脚完全踏出边线,没有立刻回拔河道,仍旧继续拉时。

  (十)(外援犯规)旁观人员或啦啦队员不得以任何方式接触拔河队员。

  七、扩展阅读:

  拔河是中国古代的一项体育活动。《墨子·鲁问》中记载,相传春秋时期,楚、越两国水军交战时,鲁国的工匠公输子(鲁班)设计了一种称之为“钩强”的兵器,用于阻挡和钩住敌船。而在阻和钩时,需要战士具有强大的力量。因此,当时把钩强对拉作为军事训练的重要内容。

  之后又影响到民间,南朝梁宗懔所撰《荆楚岁时记》称,立春之日,“为施钩之戏,以绠作篾缆,相霄(系)绵亘数里,鸣鼓牵之”。施钩即牵钩。特别是临水地区的各水乡渔村,渔民们仿效“钩强”制作成类似近代带有“挽子”的篙,作为使船的工具。与此同时,有的地区还把这项军体运动变成一项民间的体育娱乐活动,形成为一种习俗,每逢佳节就用“牵钩”之戏来进行庆贺。该戏一般是由人数相等的两队,对拉一根蔑缆曾以比试力量。

  “牵钩之戏”是以缏作蔑缆,坚硬粗糙,两队较量时,手掌极易损伤,不利于选手力量和技术的发挥。到了唐代,更名为拔河,其使用的器材也得到了改变,用较柔软的麻绳替代了蔑缆,也有用“巨竹”的,大大减小了手掌的磨伤。其次,在麻绳的两端,又联结出一根小绳索,供选手套在胸腋间,更有助子力量和技术的发挥。与此同时,进一步完善了拔河游戏的.规则,明确了决胜线标志,即河界,制定了裁判法和裁判人员的职责。除唐代封演的《封氏闻见记》卷六中,载有拔河是荆楚地区正月望日的活动外,在《张说元文集》卷二唐玄宗观拔河诗序中有“俗传,此戏,必致年丰,敌命北军,以求岁稔。”的记述;在薛胜《拔河赋》中详尽地描绘了拔河比赛的壮观场面。另外,据文献记载,唐中宗李显还组织过女子拔河比赛,这也充分说明了唐代社会的开放和妇女的地位。

  唐代,拔河活动较多,且进一步规范。《新唐书·兵志》载:“六军宿卫皆市人,富者贩缯采,食梁肉,壮者为角抵、拔河、翘木、扛铁之戏。”唐封演《封氏闻见记》记载:“拔河,古谓之牵钩,襄汉风俗,常以正月望日为之。”说明到了唐代,正式有了拔河之名,而且拔河已经成为广泛流行的“风俗”活动,民间通常在每年的农历正月十五举行盛大的拔河活动。

  关于唐代拔河的规则方法,唐人封演曾作了详细的记述。“拔河,古谓之牵钩……古用篾缆,今民则用大麻絙长四五十丈,两头分系小索数百条,挂于胸前,分二朋,两向齐挽,当大絙之中立大旗为界,震鼓叫噪,使相牵引,以却者为胜,就者为输,名曰拔河”。是说以前拔河用竹篾编拧的绳子,唐代改用粗大的麻绳。绳长四五十丈,在大绳的两头分系小索数百条,拔河的人将小索挂于胸前,这样就更易施力。拔河者分作两队,在大绳居中的地方立大旗为界,相对而拉。“以却者为胜,就者为输。”(封演《封氏闻见记》卷六“拔河”)可见,那时的拔河虽然与现代大体相似,但不同之处一是拔河双方不是面对而拽,而是背对而拉;二是所用绳子不是一根而是“两头分系小索数百条”。这样,参与的人数更多,场面和规模也更大,也更加热闹而有气势。

  拔河活动不仅在唐代的民间流传,在皇宫中也有举行,这在封演《封氏闻见记》中也有记载。其中一次是在唐中宗时(705-710年)的一个清明节期间举行的,地点在梨园毬场。当时,“七宰相二驸马为东朋,三宰相五将军为西朋。东朋贵人多,西朋奏胜不平,请重定。不为改,西朋竞输。”结果,仆射韦巨源、少师唐休璟因为年老,随绳而倒,很久都爬不起来。中宗在一旁观战,见状大笑,忙命左右快快扶起。

  据《唐语林》载,唐开元年间,唐玄宗多次在皇宫设拔河戏,其中一次有上千人参加,还特地邀请各国使节前来观看。这次千人拔河活动开始后,鼓声震天,喧声雷动。大臣张说曾用“长绳系日住,贯索挽河流”的诗句来描绘此次拔河的盛况。玄宗朝进士薛胜,曾目睹了千人拔河的盛大场面,并写下了有名的《拔河赋》。其中的精彩描述可以与封演的记载相互补充。在《拔河赋》中,薛胜对拔河的规则及当时的情状也做了生动的描写:“伊有司兮,昼尔于麻,宵尔于纫,成巨索兮高轮囷,大合拱兮长千尺。尔其东西之首也,派别脉分,以挂人胸腋。各引而向,以牵乎强敌。载立长旗,居中作程,苟过差于所志,知胜负之攸平。”当拔河开始之后,“执金吾袒紫衣以亲鼓,伏柱史持白简以鉴绳,败无隐恶,强无蔽能”。当双方相持不下时,“绳暴拽而将断,犹匍匐而不回”,“千人抃,万人咍,呀奔走,坌尘埃,超拔山兮力不竭,信大国之壮观哉”。可见,这样的拔河活动,还与显示国威有关。薛胜在《拔河赋》开篇讲到:“皇帝大夸胡人,以八方平泰,百戏繁会,令壮士千人,分为二队,名拔河于内,实耀武于外”,其“喧呼动地”的场面,导致“蕃客、士庶观者,莫不震骇”(封演《封氏闻见记》卷六“拔河”)。甚至“匈奴失筯,再拜称觞曰:‘君雄若此,臣国其亡。’”

  史载,唐代的玄宗皇帝不仅经常组织拔河活动,甚至还专门写过一首名为《观拔河俗戏》的诗,诗中写道:“壮徒恒鼓勇,拔拒抵长河。欲练英雄志,须明胜负多。”(《全唐诗》卷三)可见帝王对拔河的关注与喜好。

  此外,唐代宫女也有拔河活动。《新唐书·中宗纪》:“景龙三年……及皇后幸玄武门,观宫女拔河,为宫市以嬉”。从另一个方面反映了拔河在唐代的流行。似此上有所好,下必甚焉,则唐代社会,拔河游戏之盛,一般可鉴。

  宋代,拔河活动也偶有记载。宋梅尧臣《江学士画鬼拔河篇》:“分明八鬼拔河戏,中建二旗观却前。”元代以后,关于拔河的记载很少见到,大概是拔河活动衰落所致。

  晚清时期,拔河游戏在民间仍有流行。例如光绪年间,在甘肃的洮州地区,“每岁正月元旦及岁时各节,皆无异俗。惟正月初五午后,有扯绳之戏。其俗在东西门外河滩。以大麻绳作两二股,长数丈。另将小绳均挂大绳之末。分上下二朋,两钩齐挽。少壮威,牵绳首,极力扯之。老弱旁观。鼓噪声可撼岳。以西城门为界,上下齐扯。凡家居上者,上扯;家居下者,则下扯。胜者踊跃欢呼,负者颇为失意。其说,以为扯势之胜负,即以占年丰欠焉。相沿已久,不知自按襄汉拔河之举、上古牵钩之俗?(《洮州府志·风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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