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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权利介绍

动物权利的伦理学思考的论文

关于动物权利的伦理学思考的论文

  摘要:近些年,随着社会中越来越多的破坏自然生态环境和虐待残杀动物行为的出现以及人们环保意识的增强,环境保护运动和动物保护运动进行的如火如荼。许多有识之士开始意识到了动物保护的重要性,并希望通过以立法的方式来赋予动物一些权利来解决残杀动物的问题。在这个过程之中,越来越多的伦理学以及法学、哲学的学者们开始思考人与自然、人与动物之间的关系。到底如何正确处理人与动物的关系?到底应不应该赋予动物以权力?赋予动物多大程度的权利?这些都是一些很有争论性的话题。

  关键词:人类与动物;动物权利;伦理学

  一、动物权利之伦理学分析

动物权利的伦理学思考的论文

  在功利主义看来,快乐是一种内在的善,痛苦是一种内在的恶,凡带来快乐的就是道德的,凡带来痛苦的就是不道德的。在计算一个行为具有多少快乐时,应该把受此行为影响的所有个体的利益都同等程度地考虑进去,满足大多数人的幸福的行为才是应提倡的。动物权利辩护者将功利主义思想代入动物的感受之中,认为我们之所以要平等地关心每一个人的利益,是由于每一个人都拥有感受痛苦和快乐的能力。而动物也同样具有感受痛苦和享受快乐的能力,它们的个体利益也应该被照顾到,它们的感受和痛苦也应该同样被考虑进去,这样才算是一个完整的计算个体利益的完整的行为。

  权利论伦理学学者认为赋予动物以类似于人的权利,动物的生存将会得到很好的保护。但是,并不是权利拥有的越多就是越好,权利的背后意味着更多义务的承担。对人类而言,权利的享有是否合理比较容易判断,每个人都可以根据自身获得的权利和需要承担的相应的义务来判断自身享有的权利是否是合理公正的。但是在涉及动物时,这种判断就变得没办法实行了,因为没有人能够站在动物的立场去真正平衡好人与动物两者间的关系。人们只会站在自己的立场上去考虑动物的权利,而这个立场的背后却往往是人类的同情心和爱心在作祟,没有真正代表动物的切实感受。另外,把动物等同于人类一样享有权利,我们看到的将会是这部分生物只享有权利而不承担任何义务,这对于人类来说显然是不合理并且不能够接受的。动物权利之所以不合理,是由于动物没有承担相应义务的能力。自然进化的结果,生物是按照某种上升的秩序排列的,人类站在食物链的顶端,所以动物就生存的比较被动。

  一般情况下大多数人的观点是:动物拥有权利的原因是动物能感受到痛苦以及人类对动物负有义务。由痛苦可以催生同情,由义务可以导出权利。诺齐克则提出任何东西都不可以被牺牲,除非为了更大的总体利益;但是人根本就不可以被牺牲,或者仅仅是在非常严格的条件下才能被牺牲,并且绝不能为了非人类动物的利益而被牺牲。这样就使得动物的权利相对于人的权利而处于了从属地位。

  二、关于动物权利的思考

  其实,人对待动物的态度来源于人类自身情感的需要,与动物是否有感觉无关。动物权利来源于人类对动物的认识:动物和人一样,是生命,而不是无机物品。它们和人类一样,有血有肉,能够感受痛苦,饥饿,开心,悲伤等和人类相似的情感,人类和它们一样生活在这个星球上,应该被平等的对待,所以就应该给予动物类似于人的生命权利。但是,狼吃羊不存在任何道德问题,无论羊是否感到痛苦都是一样的。当然人不是狼,人比狼更具有智慧和更强的同情心。所以说,动物权利的根本来源在于人的恻隐之心。“恻隐之心,人皆有之。”生活中的许多问题,有时候没法给出一个合理的解释,是因为人的恻隐之心参与了这些问题的解决。对动物被宰杀、虐待时候的恻隐之心恰恰是人类呼吁动物权利的源头。然而,人有时又是自私自利的,在自己吃肉满口留香的时候,他却丝毫不会想到动物的痛苦,动物权利则会被抛诸脑后。

  动物权利运动的领袖雷根教授认为,人能制定并遵守道德原則,是道德代理人,动物不能。雷根教授认为,人与动物在道德层面应该得到同等的对待。但是在道德层面的平等对待,这只是一套理论说辞。现实生活中,人们是否真的能够像对待人类自身一样去对待动物?我对此持怀疑态度。人类如果在没有国家机器、法律法规的保障之下生活,人类自身都会自相残杀,更别提平等的去对待动物了。

  个人认知的不同,必然会导致对问题的看法以及解决问题的方式的不同。人们对动物权利的看法由于每个人的经历或是恻隐之心的不同,看法也有很大的不同。有些问题或许就只能争论,不能给出明确的解答。只有争论,只有各自陈词,没有一个真正的标准答案。对于动物保障动物权利的极端理论,达到不吃荤,只吃素的这个地步。我个人对于这种理论无法苟同。因为有许多的问题可以拿来反驳这种极端理论。植物也有生命,为什么不给植物相应的权利;有些人吃着猪牛羊,却只对猫狗产生恻隐之心;对人类有害的动物,也享有同样的权利吗;人的权利还没有得到充分保障,凭什么要给予动物权利?

  如果说动物拥有权利的话,它们肯定拥有最基本的权利:不被杀死或限制自由的权利。如果动物和人的权利发生冲突,那人类自然是维护自身权利为主,比如击杀袭击人的动物。可是根据动物权利支持者的论断,面对这种情况,人类应当做出让步。为什么在这两者的权利冲突的时候,是人类的权利作出让步呢?他们可以牺牲自己的权利去保护动物的权利,看着确实挺无私的。但是如果我们做到了他们所说的无私,那么我们的科学将如何取得新的进展?我们的社会如何继续正常运行?我们人类的健康还有保障吗?医学实验中,常常使用动物来开发疫苗或利用动物做药物试验。可是人类需要保障动物的权利,不应该去掠夺动物的自由,让动物痛苦。那我们如何去研制新的疫苗?如何进行病理研究?直接拿人做试验么?那岂不是把人的权利置于动物权利之下了。所以这种行为是错误的,没有任何借口原谅,直接导致的后果就是医院和医疗研究机构关门。同理,肉店、屠宰场等许多与动物打交道的部门都要关门,同样遭殃的还有宠物店和宠物饲养者。如果这样的话,原本在人类进化过程中演变的趋于整体稳定的社会将会被打乱。许多依靠动物发展的产业,经济,文化都将重新洗牌。这就是在动物权利极端倡导下必然推出的结论。endprint

  接受动物权利所带来的后果是有点让肉食爱好者难以接受的。但是人们一般不愿意去宣扬没有动物权利。为什么呢?主要原因就是大部分人认为人类对动物具有保护的义务,动物和人同样都生存在这个漂亮的星球上,都是上帝创造出来的,应该平等的生活。人类确实对动物具有一些保护义务,比如保障野生动物的栖息地等。但是这些义务并不是来自于动物的.权利,还是之前所说的人的恻隐之心。我们对动物权利的否定并不会消除我们保障它们的做法。我们依然可以建立保护区,可以探索更人性化的方式去试验甚至宰杀动物,减轻他们的痛苦,但不意味着我们不应该去试验甚至宰杀它们。承认动物能感受到痛苦,以理性的方式对待它们的痛苦,这是我们应该做的。我们是具有思想和智慧的生物,我们对这个地球以及地球上的生物有一份责任,所以我们有义务避免折磨它们,我们有义务把制约我们的道德原则用于对待动物。这与动物保护有相同之處,是很理性的尽到人类的责任的同时,又去合理的利用动物为人类健康发展谋福利。

  三、正确的对待动物权利

  人类一切保护动物的行为,归根到底都是为了保护自己。之所以有些濒危物种需要保护,不过是因为物种的消亡或数量过少会影响到生态系统的平衡,一旦遇到大灾大难的时候,可能会迅速危及到人类自身或者人类生存食用的物种。之所以新闻上会出现众多保护有关野生动物的新闻案例以及呼吁保护动物权利的口号,说到底不过是为了呼唤更多对动物了解不多,或者对自然科学知之甚少的人都能积极参与到动物保护运动中,避免更深程度的生态系统的破坏,最终达到保护人类利益的目的。

  我们是否有充分的理由将动物的权利看得比我们自己的利益更轻?哲学家早就提出了这样的问题,但是目前还没有统一的答案。现实生活中,当出现有某种物种危及到人类自身发展的时候,从来不会出现任何关于动物生存权利的说法,比如我们经常说到的物种入侵。人类在这种情况下,只会顾及自己的权益,将入侵的物种消灭干净。现在人类其实也一直都在致力于消灭癌症、艾滋等一系列病毒,从来不会出现还保护病毒,尊重病毒的权利这样的说法。如果按照生物权利的说法,病毒也是生物,有生存、繁衍和寻找适合自己的生存环境的权利,人类没理由消灭它们。如果说病毒不是动物,那么我们生活中经常见到的蚊子、苍蝇、老鼠等绝对可以称得上是动物了。它们横行肆虐,传播细菌、疾病,或者啃食粮食,难道说为了它们的生存权利,我们要任由它们发展?在这种情况下,当然需要为了人类的权益去采取一系列干预措施。

  当然,无谓的杀生不应该得到支持。正像最开始所说的,无谓的杀生会造成不必要的物种减少和生态系统的混乱,最终导致食物链的中断或是不平衡,危及人类的生存发展,这样的滥杀无辜也是应该尽量禁止的。但把这种想法过分的扩大,以至于在人类本身受到威胁时都不去采取行动,还冠冕堂皇的呼吁采取保护措施,不要侵害动物的权利,这样的行为,在我看来,那就是一种愚昧的行为了。

  总之,凡事都有个度,忽略动物的生存权益,无谓的杀生当然不可取。同样,大肆宣扬动物的权利,甚至将动物的权利凌驾于人类的权利之上,那这样也显得有点小题大作了。

  参考文献:

  [1]汤姆·雷根.动物权利争论[m].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5.

  [2]苏欣.动物权利的法哲学思考[d].吉林大学,2011.

  [3]蔡守秋.简评动物权利之争[j].中州学刊,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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