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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角恋是什么意思
每个民族都有代表其特点的婚俗习惯。婚俗是一个民族在长期的历史演变中形成的婚姻习俗,它以有规律性的活动约束着人们的婚姻行为与婚姻意识,反映了特有的民族文化特征。民国时期,是中国从传统向现代转型的关键时期。这一时期,民国建立,民主共和等新观念深入人心。中国社会传统的婚姻观念最主要的特征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包办婚姻,这一点在现代社会的中国仍旧有深远影响,特别是在一些相对比较落后的农村地区,这种根深蒂固的婚姻观念长期笼罩在人们头上。其实早在民国时期,我国的婚姻观念已经产生了很多变革,最有代表性的就是反对“包办婚姻”,追求“自由婚姻”。传统婚姻中,“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是婚姻唯一的合法形式。男女双方必须门当户对,子女只有服从,不得反抗。但在辛亥革命以后,随着先进思想的逐步传入内地,尤其是新文化运动以后,封建的三纲五常受到了冲击,人们逐渐接受新思想,青年男女开始追求自由恋爱和自由结婚。在自由恋爱上,甚至在1925年2月的《妇女杂志》上对三角恋问题征集解决的方案,方案中对解决三角恋问题有如下几方面的认识:(1)如果说恋爱是专一的,实际上就不应该存在三角恋爱问题。(2)由一方作出牺牲。或是牺牲精神,或是牺牲肉体。(3)任由三方中的两方进行灵肉一致的恋爱,而另一方与所爱者只继续精神的恋爱。(4)一夫多妻或一妻多夫。虽然第四点解决方案还有封建残留,但从前3条来看,当时的婚恋观念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随着自由恋爱的日益盛行,自由婚姻也成了适龄青年男女追求的目标。其中最显著的变化是,青年男女对于婚姻自主的意愿更加强烈,改变了过去唯“父母之命”马首是瞻,他们有了自己的想法,有了自己的要求,更希望婚姻自主权掌握在自己的手中,而不是为了延续家族香火和两姓之好。据史志记载,生活在山西忻县(今忻州)的知识青年,他们认为婚嫁应该是先征询“子女同意”而不是父母来主导子女婚姻。在内蒙地区,结婚前,男女双方都会经过自由恋爱、相互了解的过程,然后才“始告父母”。四川江津的婚嫁情况是男女双方经媒人介绍,彼此互相了解,满意对方后“乃各告父母为之主婚”。从这些婚姻礼俗的转变当中,我们可以看出这一时期婚姻主动权正经历着史无前例的重大变化。传统的旧式婚姻在举行时,大体上参考《礼记·婚义》中所规定的的准则进行的。在举行婚礼时会经历很多繁琐的程序,如“纳采”、“问名”、“纳吉”、“纳徵”、“请期”、“亲迎”等六个步骤。上个世纪20年代以后,自由恋爱和文明结婚的风气开始在华北青年中流行起来。华北地区的文明结婚程序是:由男子将自己的择偶标准向家长说明,得到允许后便请介绍人去女方家询问对方父母的意愿,得到允许后,由介绍人安排时间让男女进行见面,见面后双方满意便可订婚。通常婚礼的仪式为:(1)奏乐,(2)司仪员,(3)男宾、女宾……唱文明结婚歌等。以天津为例,天津青年的婚仪开始改变旧有的繁琐礼节,而改为互换戒指、主宾致词、用风琴伴奏等简单仪式。“婚礼务求节俭,以挽回奢侈习俗,而免经济生活之障碍。”在新式的婚礼服饰中,参加婚礼时新娘一般都要佩戴凤冠霞帔,头上兜红盖头。新郎穿的也是中国传统服饰,如长马褂等等。但是从20年代以后,大城市举行的文明婚礼仪式中,却完全改变了这种传统的婚礼服装形制。新郎的衣着一般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身穿白色衬衫,外系黑色领带,外套西方样式的黑色燕尾大礼服,戴白色手套,手持高筒礼帽(不戴),脚穿西式皮鞋。新娘的在婚礼中一般着白色长裙,头顶佩戴花冠。戴白色手套,佩戴手花。脚穿皮质绣花鞋或是皮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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