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由于期间不力,西安市部分干部被免职,很多网友不清楚免职是什么意思,免职究竟是什么意思?免职是处分吗?免职和撤职有什么区别?带着这些问题,我们共同探讨一下。
先让我们看一下处分都包括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七条 政务处分的种类为:(一)警告;(二)记过;(三)记大过;(四)降级;(五)撤职;(六)开除。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党员的纪律处分种类有以下五种: (一)警告;
(二)严重警告;(三)撤销党内职务;
(四)留党察看;(五)开除党籍。
综上,我们得知,免职不同于撤职和撤销党内职务,并不在以上行政处分和党内处分之列,而撤销职务,撤销党内职务分别是对于违犯公务员法的公务员,和对违反党员纪律处分条例的党员的一种处分。
综上,我们得知免职并不是处分!
那么,免职是什么呢?
免职,属于干部任用的一种组织措施,是指免去现有职务,并不是处分。
《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第七条规定:“对党政领导干部实行问责的方式分为:责令公开道歉、停职检查、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从问责的严厉程度而言,免职重于责令辞职,责令辞职重于引咎辞职。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第54条规定,党政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一般应当免去现职:
那么撤职和免职,不都是不让履行职务了,有什么区别呢?
一是性质不同。撤职处分是一种行政惩戒措施,属于行政处分的范畴;免职是法定的人事处理种类,不具有惩戒性。
二是条件不同。对于违纪情节严重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或严重后果的公务员,可以给予撤职处分。免职处理分为两种:一种是免去现任职务,另一种是职务自行免去。免去公务员现任职务的条件有7种:转换职位的;晋升或者降低职务的;离职期限超过一年的;因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一年以上的;调出国家行政机关的;的;因其他原因需要免职的。
近期,西安市几名干部被免职,明显就属于其他原因需要免职,这个原因为追责。
三是后果不同。撤职处分的影响:降低一级以上职务,并按新任职务确定相应的级别和工资档次。行政处分期限为2年,解除前不得晋升职务、级别和工资档次,参加年度考核,但不确定等次。行政撤职处分期满解除后,不视为恢复原职务、原级别,但以后晋升职务、级别和工资档次不再受原行政撤职处分的影响。
免去现任职务,一般不影响级别和工作。免职是指被免职人不再担任现任职务,是一种组织处理方式,严格来说不属于处分形式。除非另有党纪政务处分,一般仍会保留原先的职级待遇。
但是,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规定,因问责被免职的,一年内不得安排领导职务,两年内不得担任高于原任职务层次的职务。
四是时机不同。由于免职是一种追责措施,所以如果官员或公务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之中,造成了负面影响,或者是没有很好的履行职责,可以追责给予免职,而,撤职或党内撤职,是一种纪律处分,实在对于违规违纪或未履行职责,造成一定的后果,之后实施!根据《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第四条规定:党政领导干部受到问责,同时需要追究纪律责任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