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媛》原型出狱,车顶被人猛踩,进家门前民众怒扔鸡蛋”等耸动的新闻标题接二连三的弹出,隔着屏幕,我们都能感到民众的愤怒如滔天的洪水,不可抑制。
12月12日,“双十二”的购物狂欢都不能减弱全世界网友们对此事的关注。
不仅是在韩国而且是在全世界,赵斗顺这个名字都引发了一场无国界的批判和愤怒。
赵斗顺究竟做了什么?
因为狡猾和无赖的狡辩,我们已经无法准确地得知这个禽兽曾经对一个如天使般的8岁小女孩所做的一切。
但是,赵斗顺究竟摧毁了什么?
我们却可以从这本韩国著名小说家苏在沅的作品《素媛》中窥的一二。
相较于电影中略显仓促地带过,那些令人心碎到不忍读下去的文字,更能直面这场悲剧带来置身其中的每一个人所难以承受的痛苦与折磨,也更能激起我们对于赵斗顺这种对孩子伸出魔爪的恶魔们强烈的厌恶与愤慨。
我们为什么对赵斗顺出离愤怒?
如果你想要知道答案,不妨与我一同走进这本《素媛》,打开我们的耳朵,去探寻为什么尽管时隔12年,我们依然无法说出原谅两个字的原因——
因为犯罪手法令人发指
“妈妈,在犯人逃跑前抓住他!”
这是素媛在重症病房醒来后对自己的母亲所说的第一句话。
那时的素媛有多惨呢?在小说中并没有用大量的笔墨去形容,只是写道——
“泣不成声的父母终于跑到了派出所,万万没有想到,素媛妈妈一看到女儿便晕了过去,而接下来犹如炼狱般的痛苦,就只能素媛爸爸一人来面对了。”
炼狱。
苏在沅用了一个极重的字眼。
后来我们从一些媒体的报道中,才得知了这个8岁的女孩经历一切或许比炼狱更为痛苦——
赵斗顺将8岁的素媛掳走后,在公共卫生间内对她进行了残忍的侵犯,导致孩子大小肠外流、80%的生殖系统和肛门永久破损。
在这个过程中,由于孩子不停的反抗,丧心病狂的他甚至在女孩的脸上留下了两处咬伤,其中一处咬伤之严重,甚至连肉都几乎咬下来。
更为可恶的是,在事后为了洗刷自己的犯罪痕迹,这个恶魔将已经奄奄一息的素媛放在自来水池中冲洗,那天是12月11日,正值寒冷的冬季,赵斗顺的做法无疑是想置这个女孩于死地!
东野圭吾曾在《白夜行》里写道:“世上有两样东西不可直视,一是太阳,二是人心。”
或许我们永远也不会明白,一个人到底能坏到什么程度。
但我们知道,比面对这种惨剧更让我们每一个人痛苦的是,像赵斗顺这种的恶魔依然游荡在人间!
根据中国少年儿童文化艺术基金会女童保护基金(下面简称“女童保护”)统计数据表明,2013-2018年期间,每年公开报道的14岁以下儿童被性侵案件为125-503起不等。
特别是2019年全年媒体公开报道的受到侵害的儿童(18岁以下)案例301起,受害人数807人,年龄最小的为4岁。
今年八月,黑龙江的一名5岁的女童就被自己的邻居一位看起来还算“和蔼”的老爷爷刘某拐走。
等孩子回来的时候,处女膜撕裂,背部、臀部、双下肢和面部都有挫伤,在重症监护室里,生命垂危。
而现实中的《素媛》的原型,尽管经过医生的全力治疗,但是被诊断为可能永远失去生育能力,即便经过手术,也要终身带着便袋生活。
犯罪分子的一次冲动,一次发泄,需要这些无辜的孩子用一生的痛苦去修复。
在电影中,面对素媛浑身是伤的模样,我们似乎还可以用理智告诫自己,这是电影,不是现实。
但当这个叫做“赵斗顺”的男人再次出现在我们的面前,我们却被无时无刻地提醒,这一切都是真的,真的有一个女孩子,曾经被如此的蹂躏过,这种痛苦叠加的愤怒让我们觉得“原谅”这两个字,连打在电脑上都是对罪恶的一种纵容!
因为犯罪后果不可估量
“12年,对大多数人来说也许没有什么,但对我的孩子来说,却是一段必须让自己强大到足以自保的炼狱时间。”
这是《素媛》的原型娜英的父亲在这本小说的推荐词中写道的话。
每每读来,都让人潸然泪下。
“孩子是有多么恐惧,才能这样不愿醒来呢?事实又是有多么恐怖,才使得孩子宁愿睡去也不愿醒来呢?”
在小说中,苏在沅连用了几个反问来提醒着我们,赵斗顺这样的恶魔对于一个孩子的伤害,远远超过了身体上的撕裂的痛苦,那是对于一种美好的心灵的践踏与凌迟!
素媛在受到伤害后,陷入了长久的恐惧中,她几乎每晚都做会噩梦,而且是相同的噩梦,在梦中,怪物不停地追赶着她与其他小朋友,最后,她被怪物抓走了。
这样的梦周而复始,一直折磨着孩子饱受摧残的神经,像一根无法被拔出的刺,一碰,就汩汩的流出血来……
但素媛绝对不是个例。
现在我们随意打开新闻,输入“侵害自杀”这种字眼,随便可以跳出成百上千条新闻,但又有多少人想过,在那些或耸动、或隐晦的标题,是一个个真实存在的被伤害的儿童和她们的家庭——
“一名是高中女生,在遭受侵害后,学习成绩急剧下滑,性格也变得孤僻。心理测评显示,她的抑郁、焦虑、反社会性倾向非常明显,情绪指标2以下为正常,她有6项达到了3.6或以上。”
北京北京红枫妇女心理咨询服务中心副主任侯志明主任曾经描述过性侵害对于一个女生的伤害。
这是一种全方面的摧毁,从生理到心理,但痛苦远不仅于此,伤害也不止仅限于孩子:
“素媛爸爸一直咬牙忍住的泪水还是决堤了,他不得不得接受着一残忍的现实。……素媛爸爸的内心就仿佛一艘航行在暴风雨中的小船,是那么的飘摇无助……”
“干脆死了算了,死了也就能忘记得一干二净了……真的,还不如就让我们大人知道,还不如就让我们大人痛苦,神……你太可恶了!”
在看到女儿的惨状的那一刻,素媛的父亲崩溃了,书中说原本一个见谁都笑呵呵的人此刻却变得凶神恶煞起来,甚至见到一个男孩子在安慰一个小女孩,他都会不由分说地走过去痛揍这个男孩子,只因为害怕那个男孩子是另一个赵斗顺。
而在现实中,受害者娜英的父亲则承受着更大的压力与不堪,因为赵斗顺的侵害,娜英的一切都曾被暴露在媒体之下,无尽的采访,死命的跟踪,无休止的偷窥,让这个原本就已经饱受摧残的家庭不堪重负。
一个女孩受到了伤害,这已经是非常令人痛心的事情,但是身体的伤害终究抵不过背后那些带着窥探意味的目光:
“清清白白的一个黄花闺女,一辈子都被毁了”……
虽然不是有目的有意识的暴力,但是无意识自然流露出的风言风语足以让人万劫不复。
于是,他们不得不总是搬家,以求得平静。
而更为恐怖的是,娜英的爸爸发现,不管他们搬到哪里去,赵斗顺的妻子总是会跟上他们搬家的脚步,搬到离他们家不远的地方。
尽管已经过去了整整12年的时间,但是那次恐怖的折磨似乎从来没有远离在这个可怜的家庭。
“我们还得继续搬家吗?还是干脆从地球上消失呢?为什么颠肺流离的总是受害者呢?”
娜英爸爸的质问,几多无奈,几多痛苦,这质问的对象或许不止是赵斗顺,也在问着我们每一个人。
我们究竟应该如何保护我们的孩子,保护我们用生命去维护的家庭?
因为司法制度疲软无力
为什么赵斗顺的出狱会引起我们的极端愤怒?
或许是因为我们知道,尽管他的恶行人尽皆知,我们却无法真正令他受到法律的严惩。
这或许是比孩子受到伤害更让我们每一个成年人痛苦的事情。
现实中,尽管素媛的原型第二天就自认了赵斗顺,尽管大家都知道他就是犯罪嫌疑人,但是就是找不到证据,因为他作案后销毁了一切,甚至用水管冲洗了孩子残破的身体,没有指纹,就没有办法定罪。
于是,赵斗顺在面对法官的质问时,以一种无赖般的“理直气壮”去否认自己做过了一切——
“我绝对不会做那种不知廉耻,遭天谴的事”、“如果是我做的,我马上自杀。不要错抓好人,让那个禽兽不如的罪犯逍遥法外。”
直到警察采集到别的证据,这个混蛋才又改变了说法,声称自己案发时,坚称自己案发时喝了9瓶烧酒,意识模糊。
一句“意识模糊”便将所有的罪责抛到九霄云外。
可是,正如《素媛》中苏在沅写道的那样,也许很多犯罪都是激情犯罪,但是侵害儿童绝不一样:
“虽然打架斗殴也可能无意间致人死亡,但是侵害绝对是没有偶然。所有侵害都是有计划的,因为犯人有充分的时间,在他们寻找对象的过程中,在他们掳走受害人的过程中,在他们解开腰带的瞬间,他们都有充分的时间来做出判断。”
可是,尽管是这样,但是法律就是法律,理智且无情。
根据韩国当时的法律,赵斗顺的所犯的罪行量刑的上限是15年!而法官还采纳了他本人“酒后失去意识”的说法,从轻判处对他做出监禁12年的判决。
12年,多么讽刺,犯下这一切罪孽的恶魔,只用在监狱里呆12年就可以“重新回归”社会。
而那个因为他“酒后失去意识”被伤害的女孩却得用一生去消化这个生命中不可承受之重。
尽管,在素媛案后,韩国的儿童和青少年的强奸犯罪最高刑期从15年,升至30年,接下来提到50年,最后定为不得假释无期徒刑。
但这一切改变却对赵斗顺依旧是不管用的,因为韩国“一案不重审”的规定,即使现在的法律改变了,却依旧无法对赵斗顺追加罪行。
法律应该是弱者的保护伞,而不是罪犯的避风港。
以法律的名义逃脱罪责,或者才是更可怕的事情,也是最让每一个人真正出离愤怒的根本原因所在!
尽管我们不是韩国人,尽管我们的法律对性侵害有着明确而严厉的判罚,但是,如同素媛案中所遇到的困难一样,我们生活中的一些性侵害案件,依旧存在着未成年人案件取证难、指控难、认定难等问题,而这些都是我们即将要努力的方向所在!
“记忆永远不会消失,它会伴随我们一生,所以方法只有一个:战胜它,如果不能忘记,那就想办法去战胜它!”
在《素媛》这本小说的推荐词中,娜英的爸爸这些写道。
他和娜英一样经历了我们难以想象的痛苦,但是作为一个父亲,作为一个成年人,作为一个不要同样的悲剧发生在别的小朋友的身上的人,他决定站出来,呼吁我们每一个人为了预防未成人遭遇侵害尽自己的一份力量。
尽管这是一条看起来极为艰难的路,也充满了可预见的各种坎坷。
但是正如写在这篇小说扉页上的那句话所说的:
“这并不是别人的事情,而是我们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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