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经贸委、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的通知》精神,划分大中型企业标准以从业人数、产品销售收入额、资产总额为依据。从业人数在2000人以上,产品销售收入额在3亿元以上,资产总额在4亿元以上列入大型企业。工业企业三项指标同时达到从业人数在300人以上,产品销售收入额3000万元以上,资产总额在4000万元以上列入中型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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