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相和总统区别(英国首相是不是总统)
首相,多为实行君主立宪制国家的内阁首脑,首相的产生各个国家略有不同。以英国和日本为例:英国首相是执掌国家行政权力的最高官员,一般是由国会下议院多数党的领袖担任,并且须由英国君主任命后才能正式成为英国首相。首相这个头衔,英文名为primeminister,在汉语里的译称就是首席宰相的意思,专指君主立宪制国家里的内阁首脑,一般由议会中占多数席位的政党党首担任,正常情况下需要君主任命(形式上),比如现在的英国、日本、丹麦、西班牙、瑞典、挪威等国都是这样的。当然日本的首相正式称呼是内阁总理大臣,只是我们也习惯于称之为首相,毕竟没啥区别。目前的英国首相,是于2016年7月当选的也是英国历史上第二位女首相特雷莎·梅。
日本首相,全称为日本内阁总理大臣,是日本内阁和政府的首脑。日本首相的产生是由政党提名,经过国会众议院与参议院两院议员投票选举产生,最后由日本天皇任命。现任的日本首相是2012年12月就职的日本自由民主党党首安倍晋三。除过英国、日本之外,欧洲的丹麦、比利时、荷兰、西班牙,非洲的摩洛哥,亚洲的泰国、科威特、柬埔寨等君主制国家均设立首相一职。
总统,多为实行共和制国家的元首。在共和制国家内,各国总统的职能又有所不同。在实行议会共和制的国家,总统只是具有象征意义的职位,没有实际的行政权力,而总理才真正拥有行使行政职权的权力。相对于英国这样的制度,世界上目前最典型的体制之一就是美国式的总统制,美国总统作为国家元首还兼任了政府首脑,也是美国三军的总司令,总统的权力非常之大,虽然理论上也能被议会谈何,但实际上除了像“水门事件”类似的丑闻下主动辞职,美国总统只要愿意,可以把4年任期干完。
典型的国家有德国、意大利、新加坡以及印度;在实行总统共和制的国家,总统同时兼顾国家元首与政府首脑两项职能,总统拥有行使行政权的权力。除过美国之外,菲律宾、印尼、墨西哥以及一些拉美国家均实行总统共和制;此外,在实行半总统制的国家,总统的职权与总理的职权有所划分,但是在职权上总统普遍上比总理大,最典型的国家就是法国。
还有一种是总理,那就是类似于印度、新加坡、德国的总理,他们是议会共和制国家。这些国家的总统相当于英国女王一般的虚位元首角色,平时也没什么权力,就主要负责签署议会和政府通过的文件、到全国各地参加活动等等,总之是个没人会讨厌的好领导。
每个国家由于历史的因素造成政治体制千差万别,在这个地球上,绝对君主制、二元制君主立宪制、君主立宪制、总统制、议会制、神权制等等,即使很多国家采用一种制度,在具体执行上也各有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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