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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得其所的解释?死得其所是什么意思

毛主席与长子毛岸英

1951年元旦期间,当中华大地沉浸在欢庆我志愿军勇士连续取得两次战役胜利的喜悦之中,历史却在此时给了新中国缔造者毛泽东主席一个难以言述的打击:1月2日下午,他知道了儿子岸英已在朝鲜战场牺牲的消息,他“嘴唇抖索着,但是没有哭,没有眼泪。他眨了一下充满血丝的眼睛,目光开始慢慢移动,望着茶几上的烟盒。李银桥帮他抽出一支烟,再帮他点燃,随之便听到像陕北老农民吸烟时发出的咝咝声,他想用辛辣的烟味来压住那份痛苦的心潮。吸完第二支烟,把烟头拧灭在烟灰缸里后,沙哑地发出一声催人泪下的叹息:“唉,战争嘛,总要有伤亡,没得关系,谁让他是毛泽东的儿子呢……’”。

毛泽东不是没有感情的人,他的卫士长李银桥就回忆说“我见他第一次落泪,是看到一名病重的孩子,那孩子母亲哭,他也跟着掉泪,命令医生尽全力去抢救”。爱子岸英死了,他却没有流泪,因为毛岸英是他自己儿子,“谁让他是毛泽东的儿子呢”!后来,他与老友周世钊再一次谈到了岸英之死,他说:“当然你说如果我不派他去朝鲜战场上,他就不会牺牲,这是可能的,也是不错的。但是你想一想,我是极主张派兵出国的,因为这是一场保家卫国的战争。……要作战,我要有人,派谁去呢?我作为党中央的主席,作为一个领导人,自己有儿子,不派他去抗美援朝,保家卫国,又派谁的儿子去呢?”其实,在毛主席家中,岸英已经是为了新中国的建立和建设而牺牲的第六位烈士了,在毛主席心中,可能他们之死,就是他们为什么是他的亲属呢!

1919年,毛主席三兄弟与母亲在一起。

毛主席虽然满门忠烈,但仍然义无反顾地带头把自己儿子送上了前线,虽然他明明知道战争是要死人的。毛主席对于人之死亡,有一个鲜明的观点:“死得其所”。如何才是死得其所?他在青年时即认为救国救民要有“壮士断腕”的牺牲精神:“彼仁人者,以天下万世为身,而以一身一家为腕。惟其爱天下万世之诚也,是以不敢爱其身家。身家虽死,天下万世固生,仁人之心安矣。”此时,他认为因为以天下万世生而死,就是死得其所。当他成为坚定的共产主义战士之后,他地认识到了人民群众才是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确立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价值观,把人民群众利益作为一切行为的出发点和归宿。他在《为人民服务》中说:“人总是要死的,但死的意义有不同。中国古时候有个文学家叫做司马迁的说过:‘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人民利益而死,就比泰山还重;替法西斯卖力,替剥削人民和压迫人民的人去死,就比鸿毛还轻。”同时明确表示:“要奋斗就会有牺牲,死人的事是经常发生的。但是我们想到人民的利益,想到大多数人民的痛苦,我们为人民而死,就是死得其所。”为人民利益而死,死得其所,这就是毛泽东对于死亡的观点。

毛主席的这种观点,也是他自己至死的观点。他在1959年返回家乡韶山时,赋诗曰“为有牺牲我壮志,敢叫日月换新天”。睹物思情,很难说毛主席不想到为了人民解放事业而牺牲的家人:他们“死”了,却换来了新中国新的天地。他又有诗曰“寂寞嫦娥舒广袖,万里长空且为忠魂舞”,这既是为他妻子杨开慧烈士的祈祷,也是为新中国诞生而献身的所有烈士的祈祷。他们牺牲了,他们死得其所!所以,我们一点也不难理解毛主席为人民英雄纪念所题写的碑文:“三年以来,在人民解放战争和人民革命中牺牲的人民英雄们永垂不朽!三十年以来,在人民解放战争和人民革命中牺牲的人民英雄们永垂不朽!由此上溯到一千八百四十年,从那时起,为了反对内外敌人,争取民族独立和人民自由幸福,在历次斗争中牺牲的人民英雄们永垂不朽!”

毛主席早在1944年时就说过,人要“死得其所”。人不可能不死,毛主席早已离我们而去了,但我觉得他老人家好像还活着:

有的人活着

他已经死了;

有的人死了

他还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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