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上海市虹口检察院发布信息称,虹口区检察院以涉嫌寻衅滋事罪、贩卖毒品罪对犯罪嫌疑人黄毅清(男,34岁)批准逮捕。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就在今天上午,虹口警方发布消息,称在调查黄毅清散布不实言论时,发现其存在贩毒、吸毒等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以黄毅清涉嫌寻衅滋事、贩卖毒品罪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
随后,网上出现消息称知情人曝黄毅清被捕原因是因为“拘留时毒瘾发作”,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并非拘留时毒瘾发作,而是通过检测发现其吸毒并进一步调查发现其存在贩毒行为。
今年7月28日晚,上海公安发布消息,黄毅清因造谣上海经侦民警充当“保护伞”,构成寻衅滋事被处以行政拘留处罚。公安当时的通报指出,黄毅清用新浪微博账号“@andyhyq替身”多次发帖,指称上海经侦民警充当他人“保护伞”,并称掌握一定证据和线索。对此,上海市公安局高度重视,即由纪检监察部门与发帖人黄毅清联系约谈,就其反映情况开展核查。
经查,黄毅清因与周某某、胡某长期存在私人恩怨纠葛,为发泄私愤,故意编造杜撰和发布相关帖文。其中,所谓“和胡某有关系的上海经侦民警的名字”纯属子虚乌有。黄毅清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并深表后悔。黄毅清的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目前,警方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处罚。
然而就在当天虹口公安公开发布黄毅清被拘留消息之后,网上出现一张停止执行拘留通知书的图片,称虹口警方已对黄毅清停止执行拘留,这一过程在此前虹口警方发布的信息里只字未提。几乎同时,黄毅清本人的微博账号还与网友互动称自己“没事”。
次日清晨,虹口警方再次发布通告,称黄毅清在接受警方调查前因自身原因造成右跟骨骨折。后经医院诊断,需要尽快进行手术治疗,因此警方做出停止执行行政拘留的决定,但其寻衅滋事的违法行为已被警方认定。
记者注意到,在7月28日晚,黄毅清在其微博发布了一篇“道歉声明”。
其声明称:
7月26-27日,我在自己微博账号上数次发布了涉及周立波、胡洁和上海经侦部门的不实帖文。其实这些内容是我编造杜撰的没有任何事实依据。为了增加可信度,我虚构了可以发布与胡洁有关系的经侦民警名字这个情节。
我之所以发布“上述”这些内容,是因为我和周立波存在个人恩怨,想通过网上发帖泄私愤。
现在我深刻的认识到我的行为是十分错误的,尤其对上海经侦造成了很大的负面影响。我现在非常后悔,我真诚的向上海经侦和广大网友道歉,保证以后不会再犯类似的错误了。再次真诚道歉。
如今,检察院发布批捕消息,确认黄毅清已涉嫌犯罪。
栏目主编:简工博文字编辑:王闲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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